2019年5月31日 星期五

108.05.22-甲狀腺左側腫瘤割除



0522日星期三,晴天。
1240時,和老婆騎機車坐接駁車到內湖院區,今天1330-1400時要住院報到,上個月底確定要割除左側甲狀腺及腫瘤,排定今天住院報到,明日開刀割除左側甲狀腺及腫瘤。
醫院報到後,住院醫生先說明開刀注意事項,也說明開刀所使用的用品,這些用品要自費,因為價格上萬元,要我們考量經濟狀況,當然錢不是重點,重點是手術要順利進行、完成;同意書簽好後,以為馬上到病房報到,沒想到要先去做「X光、超因波」等檢查,我們只好帶著行李2邊跑做檢查。
1640時,終於到病房報到,這時才知道可以先將行李拿到病房擺放,還好我們行李不多,只是不大好拿。
1820時,開刀醫生來巡察,得知明天有4人要開刀,說我較年經,排在第4位。
1830時,我和老婆去吃晚餐,因為是明天開刀,老婆今晚不用留在醫院陪我,回家睡覺較舒服,明天早上10點前來醫院待命就好,反正今晚12點以後不能吃東西和喝水,晚上會吊點滴。

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

108.05.14-老婆過馬路被機車碰撞



0514日星期二,晴天。過馬路
0755時,我吃早餐時有路人來找我?說老婆被車撞到,老婆剛剛才和我打過招呼,說要先將菜拿回家,不到5分鐘說是被車撞了?怎麼會這樣?我趕緊過去查看,看到老婆坐在路中央,手扶著右腰直喊痛,前面有台機車,把老婆扶起來走到大樓騎樓下,問了老婆情況,原來老婆穿過車陣,停在路中央先看左邊再看右邊,確定沒車後再往前走,沒想到剛起步就被左邊來車撞到了,這台機車應該是從汽車右邊,穿過汽車後再右轉前行,就撞上老婆了,之後路人幫忙打電話報警及救護車,因為我們沒帶手機出門,老婆的腰也痛的走不了;之後我們坐救護車掛急診。
經照X光檢查後,第2節脊椎輕微挫傷,本想照腹部「超音波」的,但要排到下午,時間也無法確定,更不能離開急診室,不能喝水及吃東西,這樣怎麼受的了?所以放棄這裡的急診醫療,改到大醫院去檢查。
1400時,我們到三總看神經內科,神經內科無法立即照超音波,說是要掛急診才能「立即」,因此幫我們退掛號,老婆說腹部感覺還好,不用掛急診。
1550時,我們到交通分隊登記資料,應該說是備案記錄,接著等老婆腰好點,再和對方討論賠償事宜。

2019年4月17日 星期三

108.04.13-老婆新買炒菜鍋

新鍋外包裝.


說明書.

新鍋.

0413日星期六,晴轉雨天。
1450時,老婆早上訂購的炒菜鍋送到附近,老婆報給老闆的地址是錯的,老闆打電話來詢問,5分鐘後,老闆找到地址,老闆娘跟老婆介紹炒菜鍋的使用方法,這支炒菜鍋3仟元,老婆說之前2700元買的炒菜鍋會黏鍋,煎魚時煎的很火大,想要買新炒菜鍋,早上市場買菜時看到老闆介紹感覺好用,但錢帶不夠,所以先付訂金,老闆市場結束後,送炒菜鍋過來。

2019年3月17日 星期日

108.03.13-宜蘭半日遊釣蝦

2小時釣10隻蝦.




0313日星期三,晴轉雨天。
0850時,姊姊到家裡會合,今天老婆請假,我們要去宜蘭半日遊,預計先去吃林場肉羹,再去釣蝦,好久沒釣蝦了。
1010時,我們到羅東市區,結果林場肉羹公休沒營業,我和老婆還沒吃早餐,只好找地方吃東西,沒想到吃完早餐,在路上發現有賣「米粉羹」,我們又去吃一碗米粉羹,還吃了「一口串」,就是豆腐裡包肉,3個一串20元,我們各吃一個。
要去釣蝦前,去買飲料,沒想到飲料店旁邊也是賣肉羹的,和林場肉羹差不多,我和老婆去吃了一碗肉羹,雖然肉羹味道差不多,但肉塊的嚼感,還是林場肉羹較好吃。
1115時,我們到釣蝦場,我以為和老婆要各釣一支竿,沒想到老婆只開一支釣竿,釣2小時650元綜合池,結果是我釣蝦,老婆和姊姊在旁邊看,但老婆也很想釣,所以不時會將蝦竿交給老婆,我切釣餌。
1335時,釣蝦時間到,我們2小時釣10隻蝦,期間老婆有拿釣竿換地方釣,釣到1隻蝦,所以我釣9隻蝦;蝦烤好後,我們各吃3隻蝦,留1隻蝦帶回要給小孫吃。吃完蝦後,我們到市區買了潤餅,雞排店沒開,最後買了飲料後回台北。

1530時,我們回到家,今天宜蘭半日遊完成。

2019年2月27日 星期三

108.02.25-客廳換燈具

新燈具5燈亮度.

5燈亮.

新燈具.

0225日星期一,雨轉陰天。
早上和老婆到岳母家整理不要的傢俱,我帶線鋸機等工具,要拆可用的木板,另外有衣櫃、餐桌等要租貨車載回秘密基地使用。
1450時,我和老婆去買燈具,老婆嫌客廳的32LED燈管太暗要換,因此去挑選燈具,最後選了5+1的燈具,有4段可調整亮度,之後去買LED燈泡,本來想買10W燈泡就好(價錢159$),但12W燈泡129$促銷價是89$,因此買了612W燈泡。

1740時,我把舊燈座拆下,換上新燈座,30分鐘後搞定,老婆說3顆亮度就比先前亮,我是覺得沒差很多,不過5顆燈全開,真的就很亮。

2018年10月8日 星期一

107.10.05-台7乙線車速罰單速限40太誇張

速限40公里 太誇張.

1005日星期五,晴天。
1350時,終於收到台7乙線的超速罰單,0920日載老婆到復興鄉出差,回程時從照後鏡看到測速照像機有「閃燈」,但車上的測速器沒發出警告聲,我們特地往回開查看確定有「警告牌」。

這些年我們都是走台7乙線到復興鄉,印象中這裡沒有測速照相器,我們有2年沒到復興鄉出差,不知這裡何時新裝了「測速照相機」?這段路雖然是下坡、是直的,但速限有必要設到「40公里」這麼低嗎?真的是太誇張。

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

107.09.30-左腳大拇趾痛風發作

左腳掌因痛風發作腫脹較厚.

右腳痛風石沒刮除較大.

0930日星期日,晴天。

0845時,我拿相機拍左右腳掌,因為左腳的痛風發作,這左腳大拇趾旁有開刀刮除痛風石,所以右腳的痛風石比左腳大,上星期右腳大拇指痛風發作,查看資料,自從左腳開刀後,幾乎都是右腳在發作,沒想到這星期右腳才消腫,前天晚上就換左腳發作,且不是發在開過刀的地方,而是左腳大拇指底下,感覺是腳筋在痛,大拇指翹起來會痛,老婆也說左腳掌因為痛風發作比較厚,我拿相機拍照記錄。